2017年12月27日,中船防务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方案获A股和H股股东高度认可,以99.47%高赞成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,确定了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。
据悉,中船防务作为A+H股上市国有企业,历来重视党建工作及上市公司治理工作,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在中船集团党组及其党群相关部门悉心指导下,充分考虑上海、香港两地上市相关规则,以全体股东利益为重,积极与上海和香港两地监管部门及律师沟通,对党建工作进章程的方案进行了多次探讨与研究,确保了党建工作进章程方案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同时,为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审批程序,中船防务加强与A股和H股股东的沟通联系,向股东特别是H股股东充分说明公司党建工作进章程的方案,最终获得了股东们的大力支持和一致认可,高票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。自此,中船防务成为目前A+H股上市公司中已完成党建工作进章程的少数公司之一,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国企姓党的政治承诺。
(李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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